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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协同理论视角的高校网络舆情治理

        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高校网络舆情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要求和具体体现,必须与时俱进,设立更高的目标指向,革新治理方法和策略。基于协同理论视角审视高校网络舆情,对于提高高校网络舆情治理能力,创新高校网络舆情治理方式,优化高校网络舆情治理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新时代高校网络舆情治理面临的现实挑战

        1.高校网络舆论场日趋开放复杂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两微一抖”为代表的新媒体强势崛起,日益成为高校师生进行网络交流、互动的主要平台。近年来,高校舆情转而投向公共舆论场,其开放性以及与外界的交互程度大大增加。从主体上看,关注高校网络舆情的主体已不再局限于高校师生,舆情主体变得更加复杂,其身份、背景、地域、受教育程度、参与高校网络舆情传播的目的等均有很大变化;从内容上看,由于大学生思维活跃、个性张扬、具有一定的批判意识,高校网络舆情讨论的话题正逐渐突破校内生活的范畴,不断与公共领域交融、碰撞,高校网络舆情内容变得复杂多样;从场域上看,与校内网相比,社交媒体的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可控性弱,任何一个微小的事件都有可能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导致高校网络舆情危机的发生。因此,在新媒介技术条件下,高校网络舆论场正日益变得开放、复杂,增加了治理难度。

        2.高校网络舆情治理主体单一

        在传统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渠道主要掌握在少数专业人员手里,报道具有严谨性、权威性,谣言缺乏传播渠道,不同的意见也缺少形成合意的传播空间,在这样的媒介环境下,高校作为单一的舆情治理主体尚有足够的能力去应对。然而,在新媒体环境下,人人都有麦克风,每个人都拥有在互联网发表意见的权利,舆情事件一旦发生,便立即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谣言和质问声四起,高校往往容易陷入被动局面。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大学生参与网络舆情治理的主体性与能力不足,他们对高校网络舆情的治理方式大多不认可,同时极易受外部意见影响,推波助澜,加深外界对高校内部管理的误解和质疑。二是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不足,长期以来,社会治理习惯于“强政府、弱社会”的状态,高校网络舆情治理同样如此,不仅高校无法完成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的治理模式转变,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网络舆情治理也欠缺积极性和参与渠道。

        3.高校网络舆情治理观念陈旧

        高校网络舆情治理观念陈旧体现在对舆情演化规律认识的落后。面对网络舆情,高校往往缺乏系统性思维,往往将网络舆情事件视作独立事件,从静态视角看待网络舆情,忽视高校网络舆情的叠加效应。同时,高校网络舆情治理思维的落后。面对高校网络舆情,多数高校往往习惯于“后发式”的治理思维,部分高校采用封杀、围堵等强制性手段,不仅无法从根源上解决矛盾,还有可能使大众产生猜疑,加大治理难度。因此,要提高对高校网络舆情演化规律的认识,创新高校网络舆情的治理模式,以提升高校网络舆情治理的时代性。

        二、协同理论之于高校网络舆情治理的适用逻辑

        1.协同理论视角下高校网络舆情演化规律的再认识

        协同理论研究的是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在与外界有物质或能量交换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内部的协同作用,在时间、空间和功能上形成有序结构。协同理论揭示了各种系统和现象中从无序到有序转变的共同规律,它所具有的普适性特征为人们研究社会的或自然界的、宏观的或微观的复杂性系统的演化规律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基于协同理论视角审视高校网络舆情的演化机理,可以对网络舆情演化的动态化规律进行系统性再认识。

        作为复杂系统的高校网络舆情。目前,学界对舆情的定义主要从其宏观的、平衡的状态进行概括,对网络舆情演化规律通常以“阶段模式”来表征,将每一个舆情事件看作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从发生到终结,包含一个完整的演变过程。然而,从协同理论的视角来看,高校网络舆情系统不断与外部环境交换“信息、物质和能量”,每一个高校网络舆情事件都对舆情系统的外部环境产生影响,增加了舆情系统演化的不确定性。因此,要用系统性思维认识高校网络舆情,否则容易忽略影响高校网络舆情系统变动的多维复杂因素。

        高校网络舆情系统具有自组织特性。自组织区别于他组织,指的是在没有外部指令的条件下,其内部子系统默契地按照某种规则相互协调而自动形成新的有序结构,具有内在性和自生性特点。作为复杂系统的高校网络舆情系统,其内部由多个子系统组成,它并非静止和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其实质是各个网络舆情主体为争夺话语权而相互竞争、相互博弈,胜出的一方形成决定性力量,协同其他舆情主体相互协作,推动网络舆情系统走向动态平衡,形成有序结构。一个系统的自组织功能愈强,其保持和产生新功能的能力也就愈强。因此,培育高校网络舆情系统的自组织能力,将减轻高校网络舆情的治理压力,也有助于高校网络舆情系统向有序状态演化。

        序参量主导高校网络舆情系统的演化进程。序参量是各子系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在临界状态下序参量起着支配子系统行为的作用。在高校网络舆情演化进程中,不同的舆论意见相互碰撞,在“意见领袖”的引领下,一方意见胜出,主流舆论因此形成,支配更多的个人意见,最终决定舆情的发展方向。这样的主流舆论即复杂系统中的序参量,它影响着系统各要素由一种相变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相变状态的集体协同行为,主导系统形成新的结构,它是对系统的发展变化产生直接影响的关键变量,是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的重要标志。因此,把握高校网络舆情系统中的序参量,对于把握高校网络舆情演化进程至关重要。

        2.协同治理是推动高校网络舆情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对治理实践中如何协同治理主体力量,优化治理制度安排,提高治理效能的系统性理论设计,因此,推进协同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协同多元网络舆情治理主体,重塑高校网络舆情治理流程,优化协同治理制度,对于提升高校网络舆情治理效果至关重要。

         在新媒体的赋权下,高校网络舆情呈现出敏感事件多、爆发速度快、复杂程度高以及多发易发、类型多样、波次推进、影响广泛等特点,高校网络舆情治理变得更加复杂。高校作为单一的治理主体,一方面在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时很难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另一方面,高校网络舆情治理过程中缺乏协商,往往很难协调多方的利益诉求。此外,高校作为单一的治理主体在决策过程中容易由于主观因素的影响造成决策失误,以及相对封闭、内部稳定的组织机构而造成的管理思维僵化,导致高校网络舆情治理决策失效。因此,高校网络舆情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推动高校网络舆情治理决策科学化的重要路径。

        三、协同理论视角下高校网络舆情的治理

        1.把握舆情演化规律,避免谣言传播成为主导舆情系统发展的序参量

        由于新媒介视域下舆情传播的主体匿名性、空间广泛性、速度即时性等特性,部分人为了追求利益、寻求刺激,不尊重事实,蓄意编造不实消息,引导和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传播负面舆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损害政府形象及公信力。谣言通常猎奇、吸引眼球、满足大众的好奇心理,其虚假性与无根性决定了其传播速度比真实消息更快,容易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同时,谣言所具有的情感煽动性、宣泄性极易触动受众情绪,一旦情绪过分卷入,就会导致理智滞后,对人们的行为产生极大的影响,使舆情系统向负面方向发展。因此,面对舆情,高校应当在厘清事实真相后第一时间“发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公布事实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信息传播能力,使事实及时、准确、畅通地抵达受众,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压缩谣言滋生与传播的时间和空间,掌握舆情引导的主动权,避免谣言传播成为主导舆情系统发展的序参量。

        为此,需要建立科学、系统、可行的高校网络舆情应对体系,以确保舆情引导主动权。第一,高校应当构建舆情信息收集机制。密切关注大学生思想动态,畅通学生与辅导员、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渠道,定期交流以了解学生的关注焦点及诉求。第二,提前制订高校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根据高校舆情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以及敏感程度等对高校网络舆情分级设置应对方案,在舆情发生之时迅速启动预案,提高反应速度。第三,掌握高校网络舆情回应技巧。把握舆情回应的内容、时间、措辞、态度等,明确责任,尊重事实,及时公开,真诚沟通,平等对话,体现高校管理的责任担当与人文关怀,提高回应效度。第四,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优化校园媒体的资源配置,根据各平台的传播特点与技术特性,以不同形式分发相应内容,使事实真相最大程度地触及不同圈层的用户,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传播广度。

        2.激发青年学生的主体性,培养“意见领袖”参与舆情治理

        作为信息传播的中介,高校网络“意见领袖”通常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丰富的信息来源以及较好的传播能力受到青年学生的关注和追随,在高校舆情传播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网络“意见领袖”在舆情的引导中具有多方面优势。首先,高校网络“意见领袖”通常以在校学生为主,他们了解高校师生的关注点,熟练掌握网络传播的流行话语,在高校舆情萌芽之时便能敏锐地察觉并有意识、有目的地引导舆情。其次,高校网络“意见领袖”通常信息灵通,掌握高校舆情事件的第一手消息,他们的“现身说法”更易引起公众关注,扭转舆情传播态势,促进高校舆情正向发展。再次,高校网络“意见领袖”经常性地针对高校舆情发表观点,活跃在大学生群体常用的媒体平台,传递正能量,塑造高校形象,对于避免高校陷入舆情危机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培养“意见领袖”是高校网络舆情治理的重要抓手,他们深度参与高校网络舆情的自组织过程,积极传播,主动表达,与不符合事实真相、消解高校主流话语、影响社会稳定的舆论作斗争,协同其他正向舆论,有效引导高校网络舆情系统走向有序与稳定。

        加强高校网络“意见领袖”的培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注重挖掘。在校园学习生活中,要关注积极活跃、表达能力好、具有个人特长、对周围同学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的学生,这类学生具备成为高校网络“意见领袖”的潜力,应号召加入到学校网络舆情引导的队伍中来;同时,从学生组织中选拔表现突出、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的骨干,鼓励面对高校网络舆情时积极发言,将先锋模范作用从线下延伸至线上,主动对大学生在互联网环境中的思想行为作出引领示范。二是提高能力。定期对高校网络“意见领袖”进行培训与交流,提高他们的新闻敏感度,培养他们敏锐捕捉有可能广泛引起公众关注的新闻的能力,从纷繁复杂的网络舆论环境中判断出具有传播潜能的言论与事实;提高高校网络“意见领袖”在信息传播过程中“解码—编码”的“去噪”能力,准确解读高校网络舆情传播过程中传播者所传达的信息与诉求及其隐含的内在冲突与矛盾,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回应与引导,直击“要害”,紧抓“痛点”,有效引导高校网络舆情;提高媒介技术使用能力,不同媒介的传播特点不同,其传播的内容及形式也有所不同,培养高校网络“意见领袖”对不同媒介技术的掌握与运用十分重要。三是强化意识。高校网络舆情态势多变,互联网充斥着真假难辨、模糊焦点、掺杂情绪化和煽动性话语的传播内容,高校网络“意见领袖”应坚守阵地,坚定立场,保持理性思考,明辨是非,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高校网络舆情;强化责任意识,高校网络“意见领袖”掌握了较多的注意力资源,理应承担相应的舆论引导责任,在高校网络舆情传播过程中,始终以维护高校形象与高校师生利益的责任感为原动力,以事实为依据,引导高校网络舆情理性发展;强化议程设置意识,转被动回应为主动引领。在高校舆情系统稳定有序时,宣传正面事迹,塑造高校形象,树立公信力,筑起舆论防线;在高校舆情系统波动无序时,积极开展具有公共价值的议题探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舆论失焦下的视线偏移,消解舆论议题的严肃性。四是搭建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提高高校网络“意见领袖”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线上,在校园媒体平台上给予高校网络“意见领袖”出镜机会;线下,举办校园文化活动,为高校网络“意见领袖”提供展示平台,促进“意见领袖”与其他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强“意见领袖”的“粉丝”黏度。

        3.创新高校网络舆情治理思维,将身份从“管理者”转向“引导者”

        随着社会的进步,公民民主意识逐渐增强,参与政治生活、社会事务的热情和能力也在逐步提升。集合互联网上公开表达的公众意见影响公共事务及社会管理,使决策最大限度地符合公众共同的利益和诉求,是网络舆情最主要的目的和功能。在这样的共同目标指引下,网络舆情系统得以在没有外部指令的条件下,各子系统自主地相互协同而形成新的有序结构。因此,网络舆情系统自组织特性要求高校在应对舆情时,要创新治理思维,认识到舆情系统的自组织能力,将自身的角色从管理者调整为引导者,从垂直化的权威型管理模式转变为水平化的协作型治理模式。同时,大学生作为高校舆情最主要、最直接的相关群体,他们具有张扬的主体意识、多元的价值取向、强烈的诉求表达。面对舆情,高校从管理者到引导者的身份转变不仅能有效了解民情,疏通民意,调和多元差异的价值观念,增强公众尤其是学生对高校管理决策的认可,进一步维护高校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阵地的形象,更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和公众的舆论自组织能力与活力,培育理性、平和、积极的社会心态,减轻高校舆情治理的负荷。

        高校从管理者到引导者的角色转变需要知行并重。从心理上看,高校应将网络舆论视为社会情绪的一种表达,正确认识高校舆情是推动高校管理体制发展的重要力量,若处理得当,高校舆情更是一次化解矛盾、展现高校形象的机会,在应对负面舆情中产生正面影响。从认识上看,过去单一主体的管理模式是基于“以不变应万变”的简单化思维逻辑。然而,当前高校网络舆情复杂多变,除了认识舆情系统内部结构的复杂性,更应认识到管理思维的复杂性,也就是说,除了将高校舆情看作是一个复杂系统,更应建构起一种具有灵活适应性的高校舆情治理思维,“以变制变”。治理思维的灵活适应性体现在治理力量的流动性上,高校在以协作为导向的网络舆情治理中应担起引导的责任,将其他主体纳入治理过程,将职能重点从“管理”转向“处理各治理力量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引导的效能。从方法上看,科学技术的发展为高校网络舆情治理提供了更多技术性支持,“封、堵、删、禁”等阻断性技术手段可以在短期内产生强有力的效果,但这种方式与社会治理的发展趋势相违背,长期来看必然会遭到舆论反噬,瓦解公众对高校的信任。因此,网络舆情宜疏不宜堵,高校必须摒弃权威型的管理方法,以引导型的行为模式取而代之。从制度上看,制度是治理模式变革的保障,一方面,要优化高校网络舆情决策程序制度,增强大学生的参与度与主体意识,成立专门的舆情管理学生组织,将他们纳入高校网络舆情治理工作制度中,合理引导学生参与高校网络舆情治理的决策过程;另一方面,完善高校网络舆情沟通制度,与教育类意见领袖、教育类论坛或自媒体账号负责人等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引导他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主流价值,以协商汇聚共识、形成合力,促进高校在舆情治理过程中完成角色转变。

        4.搭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善治”格局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根本目标是协同效应的产生。协同并非是多个治理主体之间的简单相加,而在于多个主体的有机融合,产生1+1>2的协同治理效应,这种效应既包括整体功能的放大,也包括产生新的、有序结构的质的飞跃。因此,在相互博弈的力量中,高校应当寻找多方利益的共同点,促使各方建立有效关系,让多元主体间产生良性互动,形成合力,优化高校网络舆情治理效果。

        推动高校网络舆情协同治理,首先,明确协同主体是基础。多元主体是协同治理的基本条件,对高校网络舆情治理系统而言,其舆情主体主要包含高校、媒体、“意见领袖”以及普通网民,它们之间并非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而是互相独立、互为平等的协作关系。其次,激发协同动力是关键。动力来自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契合点,各协同主体参与高校网络舆情协同治理的过程共同推动了高校管理决策最大限度地符合公共利益。同时,于各协同主体而言,高校得以了解各方诉求,减小舆情管理阻力,媒体依靠自身丰富的媒介资源与卓越的传播能力获得大众的支持与追随,而普通网民则通过舆论对高校管理决策产生影响。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共赢促成了协同动力的形成。再次,建立协同关系是保障。高校网络舆情协同治理过程中,应当让各协同主体认识到在传播力、号召力、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各不相同,仅仅依靠自身的资源及优势无法实现目标。为使个体利益获得最大程度的维护,并增进公共利益,建立协同关系是有效保障。最后,产生协同效应是目标。高校应尽可能地寻求协同治理的可能,充分整合资源提高高校网络舆情治理的效能,让高校舆情系统实现自治与共治。

发布时间: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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